天津美术学院教务处文件
津美教〔2023〕16号
关于印发《天津美术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督导
工作管理规定(修订稿)》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天津美术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督导工作管理规定(修订稿)》已经修订,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美术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督导工作管理规定
(修订稿)
一 总则
(一)教学督导工作是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旨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四个回归”,对我校本科教学进行督察和指导,把握授课政治方向 ,落实教学质量标准,维护教学秩序、考评教学效果、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教学督导工作要遵循艺术教育规律,尊重师生人格,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三)教学督导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的各项制度、规定开展工作。
二 机构、职能、职责与权利
(一)学校实行两级教学质量督导制,设立学校教学督导组、二级教学督导组、思政课程专项教学督导组(属二级教学督导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督导工作。
(二)学校教学督导组的主要职能是:
1.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协同教务部门负责对学校各类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督查和指导,完善教学监控体系,健全督导机制,了解教学运行情况,反馈教学信息,监控教学质量。
2.对二级教学督导组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抓好课堂管理,守好高校意识形态工作主阵地,杜绝在课堂上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4.通过多种形式,听取、搜集、分析学生和教师对教学及其管理工作的反馈意见和建议,研究学校教学工作现状和发展趋势。
5.对学校严格教育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教学制度改革、引导教师潜心育人等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6.积极开展教学督导理论与实践的研究。
(三)各教学单位均须设立二级教学督导组,其主要职能是:
1.负责所在教学单位的教学督导工作,对所在教学单位和学校督导组负责。
2.督查本教学单位内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档案、教师教案、教材选用的执行情况;检查教学秩序、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搜集和听取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工作的反馈意见等,做好评教工作;总结好的教学经验和方法,并加以推广。
3.帮助和指导青年教师掌握教学规律,提高教学水平。
4.完成学校和本单位交给的其他方面的有关工作。
5.思政课程专项教学督导组,应承担对学校思政教学全面督导职能。
(四)督导组的职责与权利:
1.深入教学一线,采取听课、座谈、检查、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开展督导工作。
2.经常性督导可随时进入教室、工作室听课,无需事先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通报;可检查教师的教材、教案、学生笔记、学生作业以及考试、考核的有关材料;可向教师和学生询问有关教学情况和问题。
3.对督导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除真实记录外,可要求被督导单位就督导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可向被督查单位反馈,提出改进意见;必要时应及时向学校督导组、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或直接向学校主管领导汇报。
4.可要求被督导单位和个人报告情况,提供与督导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可查阅或复制。
5.提供真实可信的教学督导信息和数据,并完成督导评估报告,作为学校及其有关部门对被督导单位、个人和主要负责人的政绩考核、先进评选、职称评定、奖励的重要条件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督导组有建议权。
6.督导人员应认真遵守保密原则。
三 任务与要求
教学督导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实施《天津美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参见附件1:天津美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示意图),从而实现提高教学质量的工作主旨。重点是抓好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教学秩序考评制度”、“教学质量考评制度”和“教学效果考评制度”三项制度的考评工作。
(一)教学秩序考评制度
目的在于了解各单位教学运作过程中的规范情况。
每学期分期初、期中、期末三个阶段进行。开学阶段的重点是教学秩序的维护和检查,侧重于备课(教学环境、设备准备、教师教学准备情况)、师生出勤等;期中的重点是教学的各环节,侧重于教学组织、教学进度、教学环境等;期末的重点是各类教学的考试考核,以及数据的统计归档等。检查时填写《天津美术学院教学秩序检查表》(附件2)。
(二)教学质量考评制度
该项督导工作又分为“听课制度”和“评教制度”所规定的两部分内容,(详见督导报表三——报表七)(附件3-附件7)。听课和评教的结果要及时分析,将结果反馈教学一线和有关部门。
1.听课制度
包括抽查听课、新开课程和上岗听课三种类型。
抽查听课:是一种随机性听课,听课要有较大的覆盖面。
新课听课:对新课程进行预审性听课。
上岗听课:实习期教师、新聘任和调入教师上岗预讲听课。
以上各类听课均填写督导报表三:《天津美术学院听课表》。
听课过程中要注意把握授课政治方向,如发现不当言论,督导组人员有权及时制止。
思政课程专项教学督导组成员每学期针对思政课程至少听课1次,督导组听课须覆盖每位专职思政课教师。
2.评教制度
包括领导接待日、学生问卷、学生座谈三种形式。
领导接待日:由学院领导接待学生,听取学生意见和建议,填写督导报表四:《天津美术学院领导接待日志》。
评教问卷:一般以一门课为问卷调查单位,了解教师授课情况。每学年度评教问卷应覆盖所属教学单位每位教师,请同学填写督导报表五:《天津美术学院教师教学情况调查问卷》,督导组将问卷数据统计汇总,并向有关单位进行反馈。
学生座谈:召集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对教学工作和教师的意见。填写督导报表六:《天津美术学院学生座谈记录表》,及时向教学单位反馈。
(三)教学效果考评制度
督导组主要负责直接效果监控,直接效果监控包括学生文化理论课考试、专业课考核(课程作业)和毕业创作(设计)与论文两部分。考评内容:命题、考试与作业质量;毕业创作(设计)与论文质量;考评过程、规范程度、成绩分布的平衡程度和档案建立等三方面情况。
1.文化理论课考试、专业理论课考核
采用抽查方式,重点检查命题、试卷和作业质量和效果,以及考评过程、规范程度、成绩分布的平衡程度和档案建立的情况,填写督导报表七:《天津美术学院教学效果检查表》。各教学单位亦可自行设计适合自身特点的表格。
2.毕业创作(设计)与论文
采用抽查方式,重点检查毕业创作(设计)与论文写作质量和效果,以及展示与答辩进行情况,考评毕业教学环节的规范程度、成绩合理分布程度和档案建立的情况。
(四)“期末汇总评定”和“督导考评结果报告”
每个学期要在落实“三项考评制度”的基础上进行总结和分析,做好“期末汇总评定”。每个学年度要形成“督导考评结果报告”,此报告要报所在教学单位、学校督导组和教务处各一份。
“督导考评结果报告”通过各教学单位的综合考评和工作总结反馈到教学主管部门和学校主管领导,对照“培养目标与人才特色”进行教学整改和建设,并体现在对教学计划和课程大纲的进一步完善和修订,以实现教学水平和管理体系的进一步优化,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
四 人员、聘期和待遇
(一)学校教学督导组由学校聘任有多年教学或管理经验的教师和部分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组成,编制由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学校教学督导组设组长一人(一般由教务处长兼任)、副组长2人(其中一人为教务处分管教学督导工作的副处长兼任),成员应是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并设一至二名秘书。
1.学校督导组组长职责:
(1)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督导组工作计划,带领校督导组成员完成各二级学院学年督导工作。
(2)领导校督导组分析和研究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涉及多部门的问题负责向有关部门反馈信息或向主管领导汇报。
2.学校督导组成员职责:
(1)在组长领导下开展督导相关工作,完成本人承担的相关教学质量评价和考核工作。
(2)分析研究相关问题,参与相关研讨活动,提出改进意见。
3.学校督导组秘书职责:
(1)做好相关活动的材料准备、会议通知及记录。
(2)做好有关数据统计、汇总和相应资料的档案的管理。
(3)协助督导组组长完成相应工作任务。
(二)二级教学督导组主要由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校内外在职或退休教师组成。每个督导组编制不少于五人,由二级教学单位院长具体负责,并兼任组长,成员由二级教学单位提名,由人事处与教务处协调审定,并报院长审批确定。并设一至二名秘书。
1.二级教学督导组组长职责:
(1)全面负责本学院督导组工作、组织成员开展督导活动。
(2)领导本级督导组分析和研究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涉及多部门的问题负责向有关部门反馈信息。
(3)负责向校级督导组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4)负责组织落实校级督导组布置的其它工作。
2.二级教学督导组成员职责:
(1)在组长领导下开展督导相关工作,完成本人承担的相关教学质量评价和考核工作。
(2)分析研究相关问题,参与相关研讨活动,提出改进意见。
3.二级教学督导组秘书职责:
(1)做好相关活动的材料准备、会议通知及记录。
(2)做好有关数据统计、汇总和相应资料的档案的管理。
(3)协助督导组组长完成相应工作任务。
(4)做好二级教学督导组布置的其它工作。
(三)督导组成员聘期为三年,可以续聘督导组成员不能同时被两个单位聘用。
(四)待遇
学校依据“按劳分配”原则为督导组成员提供必要的待遇。各级督导组成员中相应督导工作任务已纳入其岗位职责的,不再另外提供津贴。
在其岗位职责之外兼职承担督导工作的在职人员相应待遇纳入学校绩效工资统筹考虑;已退休人员费用由教务处每年列入预算计划由专项经费中支出。津贴标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 附则
(一)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我校承担全日制本科生教育教学工作的各教学单位。
(二)本办法由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负责解释。